各系、部: 为加强考试管理,切实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考课程 08级高职专科统考课程为:《工程数学》、《经济数学》、《基本政治理论》。 (1)考试闭卷,满分100分,时间均为120分钟。以上三门课由公共基础部(思政部)组织制定2套试卷及参考答案,电子稿于6月20日前报教务处,教务处在此基础上统一命题制卷。 (2) 各系参加统考的学生名单、学号、专业、课程等资料,以Excel电子表格形式于6月20日前报教务处,以便制卷和登分。 (3)考试时间安排表:
二、非统考课程 (1) 考试课程由系部组织命题、制卷、考试、阅卷、登分。印卷具体时间各系部事先与办公室联系确定。考试时间:7月2、3日。 (2)本学期各系教考分离课程由教务处组织命题、制卷及阅卷,6月20日公布相关课程名称。 (3)考查课程的考核由任课教师根据教学实际,经系部同意后自行组织进行,可以采用调查报告、小论文、课程设计、大作业,随堂面试、现场实验、操作等多种形式考核。考核成绩于7月6日前报系部。 三、考试组织安排 (1)全院期末考试主考:余祖文,巡考:谭维奇、吴何珍、李进恩,考务:赵晓彬、陈兆著、鲍满腔、张鹏顺。 (2)系部期末考试设主考1名,考务人员4名,统考成绩统计员1名。以上人员名单及系部期末考试考场安排表(含监考安排),必须于6月25日前报教务处。 (3)每考场设2名监考教师。主监考教师必须由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统考课程监考,本班级任课教师回避;主考、巡考、考务人员及监考教师都必须佩证上岗,系部考试用具、表格、佩证等,由各系部准备。 (4)原则上30名学生设一个标准考场,非统考课程考场可以混设不同考试课程。学生必须凭学生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5)统考课程阅卷及试卷分析由公共基础部(思政部)组织集中进行,成绩由各系部成绩统计员到教务处登记,输入电子表格。 (6)各系部期末考试成绩(含考查课成绩)必须于7月10日前报教务处备案,试卷由系部整理存档。 特此通知! 教务处 |
关于2008~2009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编辑:审核发布: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