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相关处室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积极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4号)及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预征工作领导小组 为激励广大优秀青年学子投身军营、建功立业、报效祖国,确保我院2009年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顺利完成,经研究,学院成立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 组 长:孙晓峰 副组长:毕明生 成 员:高润霞 吴登明 曹其端 马永林 方利 程宜春 朱重生 余永虎 徐北平 许迪楼 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二、深入宣传,认真组织,把预征工作落到实处 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是适应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是进一步优化兵员结构、提高部队战斗力,加强基层指挥军官队伍建设,增强退役士兵就业能力的重要举措,也是缓解就业压力的一条途径。各系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广泛宣传,精心筹划,充分调动毕业生参军入伍的积极性。学生处(团委)要通过网络、校园广播、通告栏、横幅标语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做好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政策、程序的宣传工作,在校园内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财务处负责做好预征学生学费的审核工作;保卫处负责做好预征学生的政治初审工作,重点查询在所辖派出所有无不良记录;各系要做好预征学生的报名、登记工作。 三、工作安排 1、 2、学生处统一汇总报名信息,于 3、7月25日,利用毕业生返校时间,各系组织报名预征学生填写《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经学院财务处及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确认并加盖公章后,由预征对象本人保存。 4、 5、12月31日前:预征对象经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后,收到《应征入伍通知书》。 6、学校在收到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资金的15个工作日内(2010年2月),按要求将入伍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款项汇至指定银行账户或贷款银行。 四、各系报名任务数
二○○九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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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09届高职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紧急通知
编辑:审核发布: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