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中心:
为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学院本年度财务收支及预算执行情况,做好本年度财务决算工作,根据市财政局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终决算时间为2015年12月28日至2016年元月8日,在此期间暂停办理财务报销业务。
二、各单位在2015年预算范围内的开支项目须在2015年12月28日前办理报销,跨年度经费支出原则上不予报销。
三、在学院财务尚有借款未冲账者,请务必于12月28日前按规定程序办理报销结算手续,及时还款,逾期按学院关于借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涉及政府采购业务的,请尽快办理验收和资产登记手续,按规定程序办理报销付款,跨年度未付市财政局将收回资金。
五、为便于教职工安排时间做好报销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报销时间安排如下:每周周一、二、四全天财务处办理财务报销和借款业务;每周周一、四下午分管财务院长集中办理财务审批业务。
特此通知。
财 务 处
201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