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中心:
为做好2016年财务年终决算工作,根据市财政局和学院财务总体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终决算时间为2016年12月27日至2017年元月8日,在此期间暂停办理财务报销业务。
二、院内各单位在2016年预算范围内的支出须在2016年12月27日前办理报销,跨年度经费支出原则上不予报销。
三、在学院财务尚有借款未冲账者,请务必于12月27日前按规定程序办理报销结算手续,及时还款,逾期按学院有关借款的规定执行。
四、涉及政府采购业务的,请尽快办理验收和资产登记手续,按规定程序办理报销并按合同付款,跨两个年度未付款的市财政局将收回预算资金。
特此通知。
财 务 处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