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中心:
为做好2017年度年终决算工作,按照市财政局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终决算时间为2017年12月25日至2018年元月7日,在此期间暂停办理财务报销业务。
二、院内各单位在2017年预算范围内的支出须在2017年12月25日前办理报销,跨年度经费支出原则上不予报销。
三、在学院财务尚有借款未冲账者,请务必于2017年12月25日前按规定程序办理报销结算手续,及时还款,逾期按学院有关借款的规定执行。
四、涉及政府采购业务的,请尽快办理验收和资产登记手续,按规定程序办理报销并按合同付款,跨两个年度未付款的项目资金市财政局将按规定收回。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