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处室、中心:
根据市税务局文件精神,2020年12月7日至31日申报2021年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及变更,如有信息变更而未及时办理,将会影响个人诚信。无变化的按原标准执行、不需要重新申报。有变化的请按以下步骤操作:
1.扫下面个税APP码,并按提示在手机上下载安装;
2.打开APP,按要求注册;
3.登陆后如实填写信息并保存;
4.到财务处登记变更信息,2021年执行新的个税专项扣除政策。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到每位教职工。
财务处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