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直属单位,全体教职工:
根据市税务局通知要求,2023年12月15日至31日职工个人需完成2024年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项目填报,若未及时办理,将会影响个人诚信。无变化的在个税APP一键代入,有变化的按以下步骤操作:
1.搜索“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双击“纳税客户端码”
2.扫个税APP码,并按提示在手机上下载安装
3.打开APP,按要求注册
4.登陆后如实填写信息并保存
接到税务局关于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重复采集信息的短信通知职工,请相关人员完成信息修改或作废,再更正年度汇缴申报,并补缴可能存在的税款和滞纳金。如无法处理的情况,纳税人(相关人员)前往行政服务中心处理。凡接到税务局短信通知未及时自行更正申报的,税务局将通报并影响个人诚信。
咨询电话:税务局陈泉,5320116
财务处朱会计,5283036
财务处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