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妇联:组织执委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发布者:妇联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06-21浏览次数:165

近日,校妇联组织执委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这是一部继《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新版《未成年人保护法》后,又一部教育领域的重磅法规。标志着我国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到“国事”,父母们开启了“依法带娃”的时代。

该法在强调家长或监护人主体责任的同时,特别突出了国家和政府对家庭教育的支持服务,明确规定了“教育行政部门、妇女联合会统筹协调社会资源,协同推进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校妇联须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推动法律的贯彻实施,深入落实到妇女和家庭。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落实,不断提升指导服务水平,更好满足家庭教育需求。

执委们通过学习纷纷表示,作为妇联执委、教师和家长的多重身份,一定积极引导和带领更多教职工认真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将其精神落到实处,关注青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同时作为家长更要多多学习,“依法带娃”,维护家庭和谐。

“欲造伟大之国民,必自家庭教育始”,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到要“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强调“家庭的前途命运同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提高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以良好的家风、校风熏陶孩子,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和谐、温馨的教育环境,此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培养时代新人的必然要求。(文:朱宜娟 图:妇 联 审稿:高润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