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部、处室、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校内自行采购工作,有效防范自行采购风险,近期,招标办将联合相关部门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自行采购专项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各自行采购项目单位。
二、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自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方式。在各有关单位全面开展自查工作的基础上,由招标办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现场抽查。
三、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内容为2023年2月-8月各单位自行组织(预算金额为1万-5万元)实施的采购项目。
1.是否履行事前审批,是否存在未批先购情况。
2.是否存在拆分同类项目规避监管的情形。
3.是否存在以自行采购方式违规采购自行采购限额以上项目。
4.是否成立不少于三人的自行采购小组并完整记录自行采购活动过程。
5.采购合同和验收是否符合规定。
6.采购项目各环节是否存在流程颠倒现象。
7.是否在采购过程及管理上实行采购、验收、管理人员的分离。
8.采购项目是否登记造册并存档,档案是否齐全完整。每个项目的档案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采购审批报告、活动记录表、合同、验收报告。
四、检查步骤
本次检查分为自查、现场检查、反馈总结三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 自查阶段(9月12日—9月22日)。各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整理自行采购项目档案材料,对照检查内容进行自查,填写《8040威尼斯自行采购专项检查情况表》(见附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于9月22日前报送行政楼211室,电子版发送至zhuyindi@aqvtc.cn,逾期未报视为无自行采购项目。
2. 现场检查阶段(9月25日—9月28日)。招标办对各单位报送材料进行初审,并会同监察审计处、财务处、办公室(法务)深入各单位现场查阅项目资料。
3.反馈总结阶段(10月9日—10月20日),对各单位的自查情况,以及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梳理分析自行采购活动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并进行业务指导。同时,对问题较为突出的单位要求其限期整改。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明确岗位职责,积极配合检查组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安排相关工作任务,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2.各单位要以此次检查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提高规范自行采购意识,确保自行采购工作更加合法合规。
3.各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对拒不整改或违反相关规定的责任人,实施追责问责。检查结果将作为各单位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招标办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