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17年省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中心: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7年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皖教秘高〔201843)文件要求,2017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需提交《项目任务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管理

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依据《安徽高等学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教高〔20085号)和《8040威尼斯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安职院教【20176号)执行。每年12月底前,在对本校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的基础上,向省质量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质量工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二、经费资助和建设周期

项目建设经费和建设周期均按照《关于印发<8040威尼斯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的通知》(安职院教【20176号)文件规定执行。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统一要求,2017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的建设时间从 2017 12 31日开始计算。

三、编制要求

1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团队,严格按照2017年省教育厅质量工程申报指南建设内容要求,根据申请书,制定项目建设计划和方案,合理安排建设内容和预期成果,科学地编制任务书。任务书将作为今后项目执行、中期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

2、项目经费预算必须要与项目建设(研究)内容、建设(研究)进度、建设(研究成果)相匹配。根据经费总额度分年度编制经费使用预算表,年度可用经费原则上按照建设周期平均分配。经费开支范围及使用要求参见《8040威尼斯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见安职院教【20176号文)。教学仪器等设备名目必须在经费预算中详细列出。

3、项目所在单位要紧紧围绕“科学定位、特色发展、提高质量”的总体目标,统筹项目建设及经费支出,加大项目执行和监督力度,确保经费使用效益和项目建设进度,实现项目预期目标。

四、时间节点和相关说明

1、所有项目材料,不接受个人报送,由系部统一报送,任务书纸质版一式两份于2018518日(周五)上午1100前报送教务处,电子版发送到教务处邮箱:jwc@aqvtc.cn,逾期将不再受理。同时报送一份纸质版的“XXX部门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汇总表”(加盖部门公章、系部主任签字)。

2、学校组织专家对任务书进行审核论证,审核论证通过的将给予经费资助。

3学校于525日前将word版本的任务书(含签章页扫描)上传至安徽省教育厅质量工程管理系统备案、公布。

4、请项目负责人务必从教务处网站下载最新版本任务书;为方便签章扫描,表九、表十已放在一页,不得调整。

如有疑问之处,请与教务处联系,联系电话:52830415283043

教 务 处

20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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