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中心: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7年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皖教秘高〔2018〕43号)文件要求,2017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需提交《项目任务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管理
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依据《安徽高等学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教高〔2008〕5号)和《8040威尼斯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安职院教【2017】6号)执行。每年12月底前,在对本校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的基础上,向省质量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质量工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二、经费资助和建设周期
项目建设经费和建设周期均按照《关于印发<8040威尼斯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的通知》(安职院教【2017】6号)文件规定执行。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统一要求,2017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的建设时间从 2017 年12月 31日开始计算。
三、编制要求
1、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团队,严格按照2017年省教育厅质量工程申报指南建设内容要求,根据申请书,制定项目建设计划和方案,合理安排建设内容和预期成果,科学地编制任务书。任务书将作为今后项目执行、中期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
2、项目经费预算必须要与项目建设(研究)内容、建设(研究)进度、建设(研究成果)相匹配。根据经费总额度分年度编制经费使用预算表,年度可用经费原则上按照建设周期平均分配。经费开支范围及使用要求参见《8040威尼斯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见安职院教【2017】6号文)。教学仪器等设备名目必须在经费预算中详细列出。
3、项目所在单位要紧紧围绕“科学定位、特色发展、提高质量”的总体目标,统筹项目建设及经费支出,加大项目执行和监督力度,确保经费使用效益和项目建设进度,实现项目预期目标。
四、时间节点和相关说明
1、所有项目材料,不接受个人报送,由系部统一报送,任务书纸质版一式两份于2018年5月18日(周五)上午11:00前报送教务处,电子版发送到教务处邮箱:jwc@aqvtc.cn,逾期将不再受理。同时报送一份纸质版的“XXX部门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汇总表”(加盖部门公章、系部主任签字)。
2、学校组织专家对任务书进行审核论证,审核论证通过的将给予经费资助。
3、学校于5月25日前将word版本的任务书(含签章页扫描)上传至安徽省教育厅质量工程管理系统备案、公布。
4、请项目负责人务必从教务处网站下载最新版本任务书;为方便签章扫描,表九、表十已放在一页,不得调整。
如有疑问之处,请与教务处联系,联系电话:5283041,5283043。
教 务 处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