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学院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中心:

根据国务院、安徽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有关文件(皖教督函[2018]11号、国教督函[2018]17号)精神,为做好2018年学院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工作,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一、评估工作内容和方式

1.评估工作内容。本次评估主要围绕《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高等职业学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国教督办[2016]3号)中评估指标的内容开展。

2.工作方式。本次评估工作采用网上评估方式进行,学院在指定的网站填报规定的办学数据及相关调研问卷,经省教育厅审核确认,由国家督导委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

1)完成3个数据表的数据采集。3个数据表分别是《高等职业院校基本情况表》《高等职业院校师生情况表》《高等职业院校专业情况表》,共计81个采集项。由有关部门负责将采集的数据填表(任务分解见附件),经部门领导、主管领导签字交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网报。

2)完成3种调研问卷的网上填报。登陆指定网址(http://dc.cnsaes.org/)按给定的账号和密码由校长、5名专业主任、50名学生本人完成填报提交。填报专业和学生数的选择由教务处负责,具体学生名单由各系从2016级学生中抽取,组织填报在各系的组织指导下集中进行。

3)认真开展学院自评。在数据采集的基础上开展学院自评并完成自评报告,经学院审议通过后,报送安徽省教育厅,并于2018925日前在学院门户网站发布。

、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本次评估是由国务院督导办组织安排开展,是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精神,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完善职业院校评估制度,促进职业院校不断提高办学能力和水平而开展的重要工作,关系到我院未来的发展空间、社会影响力和在区域的综合排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评估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好评估工作,要明确各自负责的数据指标,仔细研读《2018适应社会需求评估数据采集项说明(高职院校)》《2018适应社会需求评估数据来源诠释》(详见附件),认真学习和准确把握各项指标的内涵及要求,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2.精心组织,按时完成。各单位要在评估办公室的指导下,按照时间节点和填报要求,相互配合,共享数据,认真完成数据填报工作。各单位于625日前将经领导审核签字的纸质数据表报送至评估办公室。各系组织好专业主任和学生的问卷填答工作,625日前必须完成问卷的网上填答和提交工作。

同时各单位负责人要根据指标要求,分析我院各项数据的达成情况,总结经验、分析原因、提出优化改进措施,形成文字说明,于625日前报送至教务处。

3.协同配合,数据一致。各单位要认真研读三份数据表中各项数据的含义、采集的目的和关联的数据项,要与每年学校上报的状态数据平台、高等学校基层报表、教育经费统计报表、高校毕业生就业状态数据库中的数据等一致。

  

教 务 处

2018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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