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191号)以及省教育厅文件(皖教秘科〔201923号)精神,现将教育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411日至201712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成果奖实施办法》(见附件1)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二、奖项设置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另设青年成果奖(简称青年奖)。除普及读物奖和青年奖不分等级外,所有奖项分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一)、填写《申报评审表》(见附件2),《申报评审表》启用2019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填写完毕后,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并在网上申报系统上传。个人用户没有上传权限,因此也无需为此注册个人账户。同时请注意:(1)“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申报评审表.doc”须使用Windows版的Word软件来进行编辑,不支持苹果MacWord,也不能使用WPS软件进行任何操作。(2)如果申报表中的内容涉及到图表,请先另建文档,在其中将图表做好后,以截图方式将图表内容截取成图片,再粘贴到申报表中对应正文区域,以免破坏申报表中隐含的脚本程序,导致最终无法通过“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这一关键步骤。

(二)具体申报问题可参见《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见附件3)。

(三)申报限额: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省教育厅下发给威尼斯官网的名额为1个。若申报数量超出限额,学院将从申报材料中择优遴选并公示后再上报。

(四)初审申报材料填写及报送时间要求

请各系部将《申报评审表》及佐证材料或附属材料、成果1套(含著作类原件1个,论文类原件1个)、《单位申报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到教务处,材料电子版请发送到教务处邮箱。只受理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五)最终推荐上报的申报材料要求:

1、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一览表》(系统自动生成)、《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1)《申报评审表》:著作类、论文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8份(至少1份原件);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12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2)申报成果: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5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论文类成果一式8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3)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2、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PDF格式)。

3、请各系部务必于2019312日前将与申报材料(电子版、纸质版要一致)报送至教务处。

联系电话:0556-5283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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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19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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