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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认真做好2012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和《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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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187 更新时间:2012-11-14 |
宜人社秘〔2012〕115号 各高校: 为推进我市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及时落实求职补贴政策,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12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2〕15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做好今年全市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范程序,认真细致地做好求职补贴发放工作。发放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今年是第二年,其目的是帮扶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尽快地实现就业。各高校要加强政策宣传,按照申领发放程序和时间要求,及时做好申报的受理、初审和公示工作。申请求职补贴应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2、求职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由本人申请,所在院校、系审核确认); 3、困难家庭学生证明; 4、安徽省2012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一览表。 针对去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及时、准确地做好求职补贴发放工作,各院校要选定一家银行(仅限一家),集中统一为申请补贴人员办理银行卡,市人社、财政部门联审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高校提供的开户银行,由银行将求职补贴资金直接划转到高校毕业生个人账户。 二、主动配合,积极做好《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发放工作。为加强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跟踪服务,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今年省厅要求凡申请求职补贴的高校毕业生要统一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各高校要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打消学生的顾虑。要积极配合,简化办证程序,采取集中宣传、统一受理、统一申报的形式,确保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员,及时领取到《就业失业登记证》。要把申请求职补贴和推进《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整体推进,整体落实。 申请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对象和程序: (一)《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对象为毕业年度(2012)我市高校毕业生。具体包括: 1、已实现或准备在安庆市范围内就业、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 2、申请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人员; 3、拟在安庆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 (二)申请《就业失业登记证》应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两寸近期免冠证件照1张; 3、《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高校就业指导服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毕业证书; 4、《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表》。 (三)《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流程:由各高校统一部署受理,收集整理材料,上报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中审核办理发证。 持证人员可凭证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等就业扶持政策。 三、严格标准,精心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是就业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联系,要根据省、市的统一要求,尽快进行部署和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求职补贴发放和发证工作。要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明确专人负责。要严格标准,把好初审关,对信息不实、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发放。要精心组织实施,切实帮扶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尽早实现就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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