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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调整改派的办事指南
点击数:321    更新时间:2012-11-19
一、所办事项
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调整改派的核准与审定
二、申请条件
调整改派期限原则上为两年(从毕业之日起),特殊情况可放宽到三年。同时,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1、取得我省普通高校毕业证书的高校毕业生;
2、在省内首次落实就业单位的;
3、在外省落实就业单位并可迁移户口的;
4、报到地址因区划调整与原址不符的;
5、与原单位解除劳务关系,暂未落实就业单位,原籍的人事部门或教育部门同意接收的;
6、与原单位解除劳务关系后,落实新的就业单位的。
三、办事人需要提交的完整材料
1、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3、《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申请改派协议书》;
4、就业协议书(推荐使用《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用人单位接收函;
5、与原就业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函;
6、本人身份证件。
 
四、办理流程
1、毕业生到所在高校就业指导部门或省政务中心教育厅窗口领取《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调整改派申报表》或登陆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站下载 (www.ahbys.com);
2、到原派单位(原《就业报到证》开具单位)签署“同意调整改派”的意见(派遣时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原派单位可免签意见)。如企业注销,则由当地工商部门出具注销证明;如企业更名,则由当地工商部门出具更名证明并由更名后的单位签署“同意调整改派”的意见;
3、新接收单位签署意见或附就业协议书;
4、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或附就业协议书:
①被中央驻皖单位、省直单位录用的,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
②被市、县隶属单位录用的,须由用人单位及市、县毕业生调配部门签署意见;
③被省外单位录用的,比照①、②条;
④被企事业单位聘用,用人单位无人事代理权的,人事档案要委托就业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进行人事代理,并由其签署意见。
5、领取、填写《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申请改派协议书》;
6、毕业生持《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调整证改派申报表》、《就业报到证》、《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申请改派协议书》、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单位证明、身份证办理新《就业报到证》;
7、毕业生持新《就业报到证》办理档案和户口转移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
五、主要受理处室和工作人员姓名
1、受理处室: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工作人员姓名:尚承臣、刘斌、吴峰
六、办公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大厦C区C2,原址(宣城路103号)停止办公。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咨询电话:0551-2999733、2999735、2999737、2999739、2999741。
公交线路:109、111、133、135、138、145、146、163、705、902路至合家福购物广场,135、138、145、163、705、902路至世纪阳光花园。
七、咨询电话
0551-2866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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