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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就业处副处长工作职责
点击数:204    更新时间:2020-12-16

招生就业处副处长工作职责

1、协助招生就业处处长工作。

2、参与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年度工作目标、计划、措施的制定,并协助实施。

3、协助处长组织处内人员做好招生计划制定、招生宣传、招生规章制度建设,招生录取人员抽调与培训等工作。

4、参与招生现代化手段建设、录取现场管理、招生信息资源利用、生源基地建设、招生改革调查研究等工作。

5、参与招生专业计划的制定,提出生源计划建议、意见。

6、负责起草就业计划和就业工作总结。协助处长组织召开就业工作动员、总结会。

7、负责毕业生需求信息收集、调查、整理、分析并向各二级学院发布。

8、参与接待用人单位,保持日常工作沟通,积极推进工学结合和校企合作工作。

9、组织毕业生参加双向选择活动,接待学生的政策咨询。

10、管理、发放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审核毕业生就业协议,落实就业建议计划,办理报到证、参与毕业生派遣工作。

11、负责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

12、负责组织就业工作各种上报材料。

13、完成院、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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