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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纪委召开全委会学习贯彻《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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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严延军 文章来源:监审处 点击数:1540 更新时间:2011-05-12 | 【字体:小 大】 |
4月15日上午在行政楼四楼会议室,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学习中央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传达省市有关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会议由纪委书记方天祜主持,全体纪委委员参加了会议。 在学习《规定》和传达省市有关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后,方书记强调,《规定》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基础性法规,对于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就我院如何落实《规定》和贯彻有关廉政工作会议的精神,方书记提出四点要求:一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规定》以及中央、省市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我院的党风廉政建设;二要全面履行“一岗双责”,建立和完善我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三要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和《廉政准则实施办法》精神,严格执行廉洁从政要求和规定;四要做好事后监督和事中监督,更重要的是要做好事前监督,堵塞漏洞,惩防并举,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和审计的监督职能,进一步规范各种权利运行。 会议还对院纪委组成人员的工作职责进行了分工和明确,就学院纪委2011年主要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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