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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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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文章来源:监审处 点击数:2042 更新时间:2012-07-30 | 【字体:小 大】 |
庆办发【2012】7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皖发〔2012〕10号)和省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导协调小组《关于开展全省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皖廉防发〔2012〕1号),扎实开展全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高预防腐败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为建设“四个安庆”提供有效服务和有力保证。 二、目标任务 在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以及国有控股企业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逐步建立起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有机统一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一是建立廉政风险防范机制。通过全面查找、分析不同权力和权力运行不同环节中所存在的廉政风险点,科学评估、确定风险等级,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要求,制定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 二是建立廉政风险监控机制。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中廉政风险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处理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创新监督方式和手段,积极依托科技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及权力运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三是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处置机制。及时运用谈话函询、警示诫勉、责令纠错等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好纠正处理工作。加强对权力运行效能和质量的考核评价工作。对权力运行过程中发现的严重问题,应问责的及时实施问责;该立案查处的坚决依纪依法立案查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6月) 1、制定方案,广泛宣传。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实施方案》,学习朱读稳书记、肖超英市长在全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大群动员报告精神,充分把握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并进行广泛宣传。 2、成立机构,动员部署。市里已经成立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导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成立相应机构,适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目的意义、工作任务和要求。 3、加强指导,培训业务。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将于5月中旬举办全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业务培训班,培训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相关业务。各地也要结合实际抓好对相关人员的培训,熟悉工作内容和工作流程,确保本地本部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 (二)重点推进阶段(6月—12月) 1、开展清权确权,编制流程图(6月中旬—8月中旬)。各地各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及“三定”方案,摸清权力底数及行使权力的依据、程序和时限,该保留的保留,需要调整充实的调整充实,该废止的坚决废止。全面清理、逐项确认,编制“职权目录”,明确职权名称、内容、行使主体和法律依据等。按照“程序法定,流程简便”的要求,优化运行流程,明确每一项职权的办理主体、条件、程序、期限和监督渠道等内容,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含内部流程图和外部流程图)。经集体研究确定的职权目录、流程图,报经本地法制办、编办和市防控办审核备案后,在相关网站、栏目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清理规范单位内部管理职权,明确职权行使的岗位、权限、程序和时限等,并以适当方式公开,接受干部职工监督。 2、查找廉政风险点,评定风险等级(8月中旬—9月下旬)。围绕规范权力运行,通过自己找、群众帮、领导提、专家评和组织审等方式,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内外结合,分岗位、部门、单位三个层面,全面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要根据权力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的大小以及腐败现象发生的可能性的大小等,划分出不同的风险级别,一般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重点突出对高等级风险点的防控。 3、公示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9月下旬—11月上旬)。各地各部门对查找出的各类风险点,要以一定的形式进行公示,以接受单位内部和社会的监督。针对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和评定的风险等级,制定“一对一”的防控措施。属于岗位职责方面的,通过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程序和分权、示权、控权的权力制衡机制等方式,加强监督和制约。属于业务流程方面的,按照廉洁、效能、便民的原则,优化业务流程,规范程序,提高效率。属于制度机制缺失或不完善方面的,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并抓好落实。制定防控措施中重点把握三个环节:一是有一个风险点,就要有一个相对应的防控措施;二是防控措施要具体管用,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防控措施制定后,要建立岗位权力行使风险防控一览表,统一以流程图或表格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 4、建立风险监控处置长效机制(11月上旬—12月中旬)。建立风险监测机制,通过信访举报、案件查处、监督检查、经济责任审计、干部考核、网络舆情等多种渠道,加强对岗位行政行为、制度机制落实、权力运行过程动态监测,及时发现日常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以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建立预警处置机制,通过廉政风险监测机制,对已发现的廉政风险,及时向有关单位或岗位个人发出预警信号,采取谈话函询、警示诫勉、责令纠错等处置措施,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化解廉政风险。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12月—2013年1月) 1、认真做好总结(2012年12月中旬—12月下旬)。各地各部门要对一年来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回顾,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常态化意见。 2、搞好检查验收(2013年1月上旬—1月下旬)。在各地各部门总结自查的基础上,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各地各部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201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意义重大、参与面广、工作要求高,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摆上工作日程,加强学习宣传。要把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与贯彻中纪委、省纪委全会、市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市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及开展业务工作结合起来,科学谋划,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即严格按要求扎实推进,又要结合实际、创新特色,以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开展促进各项业务工作的落实。 (二)领导带头,以身作则。各地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充分发挥引领表率作用,带头参加学习教育活动,带头查找岗位风险点,带头制定防控措施,带头落实防控责任,带头作出廉政承诺。班子成员要抓好自身和分管部门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的政治责任。 (三)加强学习,深入动员。各地各部门要针对广大党员干部思想实际,深入细致地开展学习教育,把学习教育贯穿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全过程。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此为契机,进行自我教育,积极支持和参与本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认真查找本岗位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努力实现关口前移,防范在前。 (四)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各试点单位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深化认识、巩固成果、强化措施、完善机制、提升水平。市各行业主管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抓好本机关防控工作的同时,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下属单位的工作指导,做到上下联动、不留死角。为保证工作的顺利推进,市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人员,分别对各地各部门每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指导督查。不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听取相关部门和单位前期工作情况汇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了解各地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督促指导。 中共安庆市委办公室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5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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