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实,自2014年3月17日至今,2012级电脑艺术设计(五年制)班江姗同学在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离校连续两周。
为严肃校纪,加强学风、校风建设,根据《8040威尼斯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第二十九条第四款之规定,给予江姗同学退学处理。
特此通告
社会事业系
二〇一四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