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院长
1、在系主任的领导下、院教务处的指导下,负责全系教学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教学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全面完成本系的教学工作任务。
2、组织落实学院关于加强教风建设的工作计划,制定实施方案,积极创建优良教风。
3、组织制订本系教学、实习、实训项目计划,经系部行政会议讨论通过并经学院批准后,组织实施。
4、主持召开教学工作例会,定期检查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及时向系主任和学院主管部门汇报,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
5、协调本系各教研室和各有关系部在安排教学任务等方面的关系,协同系主任审定开课教师名单,核实教师工作量。
6、督促、检查各个教学环节的落实和《教师教学规范》的执行,组织开展“教书育人”活动,确保教学质量和教学任务的完成。
7、抓好教改和教学辅导工作,交流经验,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8、负责系理论教学、毕业论文、实践环节等教学任务的全面完成。
9、负责落实学生实习实训工作,实训耗材等教学设施的建设工作。
10、抓好系部考风建设,安排考试考务工作,负责毕业生成绩审查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