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中心:
2016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现已开始,为确保顺利完成本项工作,现将报送数据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统计对象:2015年8月31日至2016年9月1日期间购置的实验仪器。
2、报送格式:按照《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见附件)格式要求填写。
3、报送时间:2016年9月19日前。
请各系部、中心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及时报送统计数据,电子稿发至实验实训中心戴阳老师邮箱(dyy@aqvtc.cn)。如有疑问请与戴阳老师联系(联系电话:13505562940)。
附件: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
实验实训中心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