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保证实验实训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就做好我院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实训耗材计划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申报范围应是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所开课程的实验实训教学必需耗材,其它类(实验实训设备、办公设备、设备维护费、租赁费、网站运营费)不在本次申报之列。
2、申报数量应根据实验实训课程的真实需要,并结合之前耗材库存情况进行申报,厉行节约,防止积压浪费。
3、申报金额原则上不突破本系(部)耗材预算金额。
二、报送要求
1、申报表需按统一格式填写(样表见附件),并认真核对填报信息,如有遗漏,自行负责,不再补报。
2、申报表以系(部)为单位统一审核汇总后,报送纸质稿和电子稿。纸质稿由系(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实验实训中心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1号实训楼206室),电子稿发至jx@aqvtc.cn邮箱。
3、报送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6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556-5283265
附件: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实训耗材计划申报表
实验实训中心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