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级高职新生学籍核对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4-19浏览次数:719

各系部:

    现就做好2010级高职新生学籍核对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为了确保我院2010级高职新生学籍数据信息申报准确无误,各系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好相关人员做好学籍核对工作。学籍核对要求学生本人逐一核对各项信息并签字确认。姓名、身份证有误的,在核实身份原件的基础上,提供变更的公安局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并加盖公安局公章,并且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由各系汇总与学籍核对表一并交学生处)。少数民族学生请在民族栏注明。各系学籍核对表须经班主任辅导员签字、系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11月10日前交学生处詹老师。

    二、请各系部组织班主任辅导员利用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档案等材料和入学新生本人等多种措施进行核对,严防冒名顶替学生入学,做好2010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具体要求请依照(教学司函[2010]58号)文件执行,见附件1)。

    三、为了做好2010年秋季在校生人数统计工作,请各系部于10月30日前按统一格式(见附件2)报送本系部在校生人数,并重新核对各年级专业分班具体学生名单(学生处提供原名单电子版),核对后仍电子版发回至邮箱:zhancheng1980@aqvtc.cn

    四、请各系部于10月30日前按统一格式(见附件3)报送本系部班主任辅导员情况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zhancheng1980@aqvtc.cn

    五、请各系部及时组织2010级新生填写《学生简明登记表》和《学籍卡》一式两份,并按档案要求制定封面目录(见附件4)。其中《学生简明登记表》一份系部留存,一份于11月25日前交学生处詹老师。

    六、请各系部统计2010级新生需要购买火车票优惠卡的人数,按每张7元收取费用,并于10月30前集中交学生处詹老师(费用由院学生处代收,统一汇款到成都川大科鸿新技术研究所)。

 

 

 
    附件1: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0]58号
    附件2:2010年秋季在校学生数统计表
    附件3:2010--2011学年度班主任(辅导员)情况一览表
    附件4:卷内文件目录
 
 
 
                            学 生 处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