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2014]20号
关于做好我院2014级高职新生入学资格
复查和学籍信息核对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相关处室:
根据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学〔2014〕24号),现将2014级录取报到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生入学资格复查。
根据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明确高等学校新生复查内容的意见》皖教秘学[2014]13号,高等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和学籍管理规定,通过对报名表、新生录取名册、体检表、高考成绩单(含艺术考试、体育考试)、录取通知书、高中档案、照片、身份证等材料的审核、比对、检测等多种方式,对个别学生提供的材料不全或有疑问的,要加强查验、迅速核实,及时汇报。及时查找并处理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行为,坚决杜绝任何学籍学历遗留隐患等违规行为的发生。
二、新生学籍信息核对
1.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是学生在校期间唯一学籍注册信息,学生只有通过学籍电子注册后才能真正获得学籍,一经上报不得进行修改。对于漏报、错报将直接影响到学生学籍学历和学生的切身利益。本次新生学籍核对时间紧、任务重,请各系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系学生进行核对并按时上交核对名单。
2.本次新生名单核对表有两类:
一是所在系部“新生未报到学生名单核对”,如对表上未报到的学生,请予标注“未报到”,并由系学籍管理员审核签字和系负责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系部公章。
二是新生已经到所在系部“分专业分班级的学生名单核对”
如信息无误,必须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如政治面貌信息错误的可直接在信息表上修改后签字确认;如姓名、身份证号、出生日期信息错误需修改的,应按照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的相关要求办理。
如有学生请假的,请辅导员(班主任)在签名栏中注明并签名确认;如有核对表上所在专业班级学生有遗漏的,请在表后把该生信息补上,并由其学生本人签名确认。信息核对完成后,辅导员(班主任)必须在校对表上签名确认,由各系领导审核后加盖公章,于
三、网上查询学籍电子注册信息
2014级新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将于
为了完善我院学籍学历管理日常工作和及时传达各项政策精神,方便学生咨询和查询学籍学历相关事宜,建立学籍学历QQ群,请2014级新生各专业班级选一名班干(班长或学习委员)和系学
四、2014年秋季在校生和辅导员一览表人数统计
1、2014年秋季在校学生人数统计表
(1)填报学生人数为:正常注册学籍的人数
(2)目前在休学、保留学籍、学院发文退学的不需要填报。
(3)特殊办学类型的在备注栏里标注,如:2012级五年制。自主招生和对口招生的有单独成班的也要做标注。
2、辅导员(班主任)一览表统计
(1)各系专职辅导员排在前列
(2)出生年月日格式19800908
(3)带2个班以上的,注明学生总数与分班级人数
(4)班级名称用专业全称
以上两统计表要以学生处提供的表格填报,填报完成后,由各系领导审核后加盖公章,于
五、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学籍保留
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校应当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二年。各系根据学生处统计的2014年9月份应征入伍学生名单(2013级高职、2012级五年制、2011级五年制),有遗漏的请各系补填写,材料不齐的请各系告知学生家长相关政策,学生家长因种种原因不能来学院办理保留学籍手续的,经家长同意,辅导员(班主任)可带填写《保留学籍申请表》,家长可以将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到辅导员或学生处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