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局,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
为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充分发挥职业院校、企业在技能人才培养中不同的优势和作用,提升校企协同育人水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双招双引”工作部署,现将我市职业院校开展校企合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校企合作的重要意义
加强校企合作,是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抓手,是不断加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在促进职业院校办学质量和整体办学水平提升,培养人才契合企业发展所需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目前,我市正处于发展八大产业链、优化企业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时期,规范和加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是实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供给能力和产业企业需求要素互通融合,促进院校专业建设与产业升级协同发展,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迫切要求。
二、多方位深入开展校企合作
(一)明确工作要求。各院校要紧紧围绕产业链需求,合理设置专业,积极主动和企业进行沟通联系,每所院校要与本市至少3家企业达成合作协议。着力加强与企业产学研全方位的合作,促进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的不断提高。
(二)丰富合作形式。通过引企驻校、引校进企、校企联动、企业办学等方式,采取企业冠名班、新型学徒制培养、定向培养等模式,与企业合作共同推进工学一体化,校企共商专业规划、课程开发、教学模式、实习实训工作,联合开发教学资源。派送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促进教师熟悉了解企业工作环境;合理利用企业场地、设施设备开展教学,帮助学生感知企业文化。鼓励工学一体化课程专业与企业车间班组结对子,开展工学一体真实生产项目教学。
(三)强化实习教学环节。认真贯彻落实《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规范学生实习规定。加强与实习合作企业的沟通,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协商实习单位安排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匹配的岗位,明确实习实训内容和标准,不得安排学生从事与所学专业无关的实习实训,不得违反相关规定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或者通过非法从事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或个人组织、安排、管理学生实习实训。切实履行好学生实习组织、管理、考核和安全等工作,确保学生实习工作顺利、有序、安全进行。
三、规范完善校企合作程序
各职业院校在确定合作企业前,要组织专人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认真了解考察企业的诚信、社会责任感、管理水平、劳动保障条件和企业文化等,确保无违法、失信、偷税漏税、重大经济纠纷、不良借贷等行为,同时具备承担合作办学项目的教学能力、师资条件、实习实训设备等,形成考察报告,并做好相关专业教学质量、经费、就业、安全等多方面的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风险应急预案。合作企业的确定,须根据考察情况,经学校党委(校长)办公会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讨论后决定,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合作企业确定后,院校要与合作单位通过平等协商签订校企合作协议,明确规定合作的目标任务、内容形式、权利义务、合作期限等必要事项,及时进行公示公开,并同步报送主管部门。2022年6月底前,报送第一批合作情况。
四、不断加强组织管理力度
(一)各职业院校要成立校企合作工作领导小组,精心谋划,统筹安排,完善校企合作管理制度,探索新形式新方法,明确校内专门部门负责,加强工作沟通,确保校企合作项目按照合作协议执行。要加强过程管控,不得将学生全程委托给合作企业或其他机构进行培养和管理,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学生培养变相转包、分包给合作企业。严禁对校企合作项目进行虚假宣传,夸大事实,严禁以校企合作办学名义变相收费,不得强制、引导、动员、组织学生向合作企业缴纳额外费用。要定期组织对本校校企合作项目开展情况开展评价,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二)各属地县(市)区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地院校校企合作工作的指导,提供必要的支持条件。同时,要强化监管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校企合作工作检查和成果验收,提高工作质量,确保取得实效。
(三)市人社局、教体局将不定期组织全市职业院校校企合作工作联合检查,建立校企合作长效管理机制,严查校企合作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各院校要将本校校企合作工作开展情况(合作企业名称、合作企业数量、合作模式)、政策制订及落实情况、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以及经验做法等,在每年10月底前报市级行政主管部门。
联系人:唐晓朦 王韵
联系电话:0556-5897018 5512883
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庆市教育体育局
2022年5月6日